排舞不扰民 无声更动感
深圳开展首场零噪音曳步舞公益培训活动
8月8日,由深圳市南山区曳步舞协会主办的深圳市首场“排舞不扰民·无声更动感”零噪音曳步舞公益培训大课堂活动,在南山区蛇口街道宝能广场拉开帷幕,来自蛇口街道海昌社区彩虹排舞队的40余名队员参加了本场公益培训活动。
本场曳步舞公益培训活动,不再使用音响设备,现场每人发放一部蓝牙耳机,有效避免了因广场跳舞产生噪音扰民的问题,让跳舞健身运动在和谐安静的环境下正常开展,本活动得到参培队员和附近居民的一致好评!
深圳是国际化大都市,该协会倡导全市排舞广场舞爱好者共同积极营造和谐安定的广场健身氛围,坚持“娱乐自己 尊重他人”的排舞健身理念,让排舞广场舞成为深圳市城市文明的一道靓丽风景!
(转自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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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舞广场舞文明倡议书
为促进深圳市排舞广场舞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倡导全市排舞广场舞爱好者共同遵守“深圳市排舞广场舞爱好者自律公约”:
开展排舞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的场地应选择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户外场地及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或社会场地资源,并自觉遵守场地管理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商家正常经营和破坏公共秩序。
每天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不得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开展排舞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在其他时间段以外开展活动的,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高音量的音响器材。
在其他区域开展活动的,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相应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鼓励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使用无线耳机和定向音响设备。
在中考、高考和国家公祭日等特殊期间,排舞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遵循有关部门的引导和管理。
排舞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互比较,更不能用提高音量压制对方。
参与排舞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的团体、组织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营造和谐、安定的排舞广场舞等健身活动氛围和居民居住环境。
希望全市排舞广场舞队伍遵守以上公约,坚持“娱乐自己,尊重他人”,让排舞广场舞成为城市文明的风景,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标杆形象,助力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深圳市南山区曳步舞协会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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